南京楼市新政: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遏制离婚获取购房资格

来源: 2020-07-23 16:46:52  
原标题:南京凌晨发布楼市新政: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遏制离婚获取购房资格

【环球网 记者 邓云】7月23日凌晨,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加强对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,支持刚性购房需求,完善住房限购政策等九项内容。

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,总体来看,《通知》提出九项措施,涉及房产、发改、公安、规资、建设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监督等多个部门,综合运用多重手段,确保精准施策,坚决贯彻落实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支持刚性购房需求

《通知》规定,加强土地市场调控。根据土地市场状况,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,合理有序安排上市,优先满足刚需,稳定市场预期。严格执行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出让模式,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,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。

为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,《通知》明确,商品住宅项目开盘销售,须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%比例的房源保障。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解读称,这体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刚需家庭的住房支持,有利于刚需家庭尽快实现住有所居。

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,此次政策明确了9条管控内容,进一步体现了稳定市场稳定价格稳定预期的导向。此类政策也进一步说明,热点城市尤其是房价炒作过多的城市,政策依然以收紧为基调。

此外,在对离异购房的方面,《通知》规定夫妻离异的,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。

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解读称,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,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,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;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,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;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,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。

“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,也可遏制通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的情况。通过优化完善住房限购政策,有利于抑制投机炒房,为平衡供需关系、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平稳健康运行创造健康的需求结构。”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。

严惩房产交易中不诚信等行为营造规范市场秩序

《通知》明确,购房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、资金证明的,一经查实,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责。开发企业、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查实后予以曝光,计入诚信档案,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银行工作人员参与造假的,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房地产经纪机构无故不报、漏报、瞒报、延报存量住房房源信息等的,记为不良信息,纳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,暂停网上签约资格;涉房媒体行业发布不实信息、恶意 炒作、严重误导市场预期,扰乱市场秩序的,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严跃进表示,南京此次发布政策,充分说明近期南京市场出现了房源炒作、价格炒作等现象,干扰了市场预期,其对于房地产市场带来了较多负面的影响。其中对于优先购房政策,其和前几日宁波政策有类似之处,充分体现了保障刚需合理等需求入市的导向。

“而对于此类限购政策,有效打击了炒房需求,尤其是借假离婚来增加购房资格的行为。类似政策,有效地防范了炒房动机,让购房行为更加合规。”严跃进说。

此外,《通知》在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,规范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行为,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。